院发[2017]45号
为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,规范350vip浦京集团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,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17〕221号)和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》,结合350vip浦京集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警告条件
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》,学业预警的等级分为四级:一级学业预警、二级学业预警、一级学业退学警告、二级学业退学警告。
(一)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给予一级学业预警:
1.修读学分过低,在一个学期中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(课外培养计划除外)不足18学分,或学期规定课程学分不足75%。
2.因学习成绩不合格已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。
3.学生至毕业前一学年开学,修读各类课程所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[毕业论文(设计)和课外培养计划除外]学分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35学分及以上,有无法正常参加毕业论文(设计)可能的。
4.毕业前一年仍有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修读学分未达到要求的。
5.其它可能影响学业完成情形的。
(二)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,给予二级学业预警:
学生受到一级学业预警后,再次达到学业预警条件,且未达到一级学业退学警告条件的。
(三)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,给予一级学业退学警告:
在一个学期中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(课外培养计划除外)不足15学分的学生, 或学期规定课程学分不足60%。
(四)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给予二级学业退学警告:
1.学生受到一级学业退学警告后,再次达到学业退学警告条件,且未达到退学条件的。
2.因学习成绩不合格已办理留(降)级后,再次达到学业预警条件,且未达到退学条件的。
(五)对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,除了给予相应的学业警告外,若达到下列第(六)条、第(七)条的条件,同时给予相应的留(降)级或退学处理。
(六)留级适用于学年末学期,降级适用于学年中学期。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予以留级或降级:
1.受到二级学业预警后,第三次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,原则上予以留(降)级。
2.受到一级学业退学警告后,再次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,原则上予以留(降)级。
3.受到二级学业退学警告的,须予以留(降)级。
(七)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予以退学或取消学籍:
1.未按要求完成主修专业学年最低学分的:第一学年不足25学分的,第二学年不足55学分的,第三学年不足85学分的,第四学年不足115学分的,第五学年不足145学分的。
2.在学期间受到第二次学业退学警告,且不愿意留级或降入下一年级学习的。
3.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。
4.在350vip浦京集团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。
5.350vip浦京集团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学业预警组织与工作安排
1.350vip浦京集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,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,教学秘书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系主任、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小组,实施350vip浦京集团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。
2.筛查学业预警对象。每学期按照350vip浦京集团教务处工作安排350vip浦京集团教学秘书对学生修读课程及考试成绩进行清理,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、学业退学警告条件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、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提交350vip浦京集团教学副院长、学生工作副书记、学生指导教师。
3.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。确定名单后一周内,350vip浦京集团下达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》,同时向学生家长进行通报。并填写《吉林大学学业预警学生情况汇总表》》,350vip浦京集团审核后报教务处。
4.警示谈话与学业帮扶。350vip浦京集团学工部门安排专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,协助教务部门采取补救与帮扶措施,帮助学生完成学习计划。
5.联系被预警学生家长。与被预警的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或面谈,请家长配合350vip浦京集团督促学生完成学业。
6.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。预警教育过程做好记录(短信、微信、Email或电话录音等)留存备查,对退学的学生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,确保学生安全离校。
7.350vip浦京集团提请350vip浦京集团审核通过后对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;未达到退学标准的,学生本人主动申请办理降级手续,随下一年级原专业继续学习的,允许其随下一年级学习。
四、 附则
1.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(不含外国留学生)。
2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由教学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。